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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15日電 据台灣“中心社”報导,台北市卫生局今天(15日)暗示,持续2年受理公眾醫美胶葛中,以抽脂、雷射和小针美容為争议案件的前3名。
卫生局今天举辦記者會,颁布2011年受理醫療美容争议案65件,客岁骤增高达128件,此中以抽脂、雷射和小针美容至多。
卫生局醫护辦理到处长刘越萍指出,醫美療程如雷射除斑、除毛、抽脂、植發等微整型技能等,都属專業醫療举動,仅能由“醫師親身操刀”,美容業者都不克不及履行。提示公眾經專業大夫评估、充实沟通後再行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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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記者會的台灣皮膚科醫學會理事长杨志勋暗示,醫美还是醫療举動,事前必需經大夫專業评估,可是公眾觀念却把美容放在醫學前。
杨志勋说起案例中,一位22岁女性雷射除毛,不单除毛不可,皮膚另有如鱼鳞一般;進一步查抄,本来得了多囊性卵巢囊肿才致使多毛,應降尿酸藥物,先到妇產科醫治。
杨志勋提示,特别是抽脂,如果没有醫師评估,颇有可能產生伤口發脓、全身發炎的伤害。
此外,固然醫美整形春秋层愈来愈降低,不外,他建议發育中的18岁如下青少年不要整形,“隆鼻、隆乳”等较着扭转外觀醫美最不合适。
醫护辦理处告诫,若“密醫”操刀可处6個月以上、5年如下有期徒刑;電視購物、收集告白等不实醫美告白,依“醫療法”处以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龜頭炎藥膏,如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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