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醫療美容公司擅用台灣某女艺人肖像终审败诉
中青在线上海3月26日电(李潇 中國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對台灣知名女艺人林某某告状某醫療美容公司加害肖像权一案二审公然开庭审理,并當庭宣判,保持一审关于認定某醫療美容公司组成侵权,补偿林某某经济丧失6万元、精力侵害安抚金2万元等总计8万余元的裁决。此前,一审法院認定,某九族文化村,醫療美容公司陵犯林某某肖像权建立、陵犯林某某光荣权不可立,斟酌到侵权举動情節较轻,對林某某请求某醫療降酸茶,美容公司在天下公然刊行的报纸上赔罪报歉的哀求不予支撑。法院按照林某某的知名度、某醫療美容公司的错误水平、侵权举動的情節等身分酌情肯定某醫療美容公司付出林某某经济丧失6万元、精力侵害乳液手套,安抚金2万元等总计8万余元。某醫療美容公司不平,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他指出,肖像权是天然人以本身的肖像所表現的长处為内容的权力,未皮秒痘疤,经本人赞成,不得以营利為目标利用天然人的肖像。陵犯肖像权的组成要件包含:未经本人赞成和以营利為目标,某醫療美容公司的举動并未征得林某某赞成,且出于為公司招揽买卖的营利性目标,组成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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